星期五下午騎著車正往回家的路上,他打了電話來,因為下著雨的關係,就沒有馬上接起他打來的電話。

 又隔十幾分鐘之後,手機是他老婆的來電號碼,當然我還是沒有馬上接起來,等到比較沒雨的地方的時候才回撥電話回去。

 不過我撥回去的號碼卻是他老婆的手機,當然我是故意的。

 接起來的人不是他老婆而是他,他故意問我說為什麼不是回他的號碼而是打給他老婆?!

 我則反問他,為什麼是他接的而不是他老婆接的。

 就是喜歡跟他開玩笑的感覺,這時候是跟平常相處時候的他不一樣,他總是這樣瘋瘋癲癲的,這也是我喜歡他的原因之一。

 原本這禮拜打算不告訴他星期六日我會消失在他身邊,要跟朋友一起出去走走,是想考驗他到底會不會主動想到我,或是主動關心我。

 也是考驗自己到底目前能不能少了他,但是,最後還是選擇回來,朋友都說我重色輕友,我承認這事實。

 我,還是輸給自己了,還有他了。

 晚上十點多回到車站,也是麻煩他來車站戴我,能見到他的感覺真好。

‧喜歡他,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,但,卻也能讓我感覺幸福的一件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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