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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留手機裡的簡訊,有他傳給我的第一封簡訊,時間就是2008年的今天。

 原來我和他認識也整整滿一年了。

 原來,一年來,過得如此迅速,快到有點措手不及,但又似乎不知不覺。

 也因為他,我也經歷了很多屬於我的第一次!

 第一次搭高捷、第一次搭高鐵、第一次登上101 大樓、第一次看了台北燈節、第一次有人陪我過傳說中的情人節。

 現在的我,還剩下滿滿的快樂回憶,或許時間對了,但空間錯了;緣分對了,機會錯了。

 強求不得的一切,但,心裡雖然很惋惜,但,也很高興曾經有過的快樂。

 未來,希望我和他,也能獲得屬於自己的幸福快樂。

‧為自己多快樂一點,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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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彰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