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,又約大家一起去聚餐。

 這個週末,可以連續三天見到他,實在是一件不錯的事情。

 昨天晚上用完餐後,朋友們還有我要前往他停車的地方回程,就在過馬路的時候,前面是他老婆牽著他小朋友,而另一位小朋友則是跑到我跟他後面要給另一位朋友牽。

 我開玩笑的說,「你們都不給我牽,那我只好牽你把拔的手了。」

 純粹只是隨口說說,雖然心裡很想。

 這時候,他還牽起我的手來,過了馬路。

 但是,我馬上就把他的手甩開,因為好像作賊心虛的感覺,深怕太多了,會被發現一樣。

 不過,那當下時間還真的很快樂!

 唉,我還真是一個矛盾的人。

 其實,想一個人是幸福的,只是這一個人,還是要看看到底適不適合繼續想下去。

 能讓自己快樂想著一個人是好事,但,真的別陷太深倒是真的。

‧滅頂的快樂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彰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